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(obstructive sleep apnea,OSA)是一种以睡眠打鼾伴呼吸暂停和日间嗜睡(excessive daytime sleepiness,EDS)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睡眠呼吸疾病,据估计,我国OSA患病率可达20%以上,约有1.7亿人受OSA困扰。EDS指在一天中需保持清醒的时段内难以或无法维持清醒和警觉状态,并且常伴有注意力和记忆力减退等问题 。调查显示,我国新确诊的OSA患者33.68%~36.06%伴有EDS 。经常规治疗[如接受持续气道正压通气(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,CPAP)]后的OSA患者仍有9%~55%存在残余EDS 。EDS给患者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困扰和威胁,干扰工作、生产,增加事故潜在风险,导致抑郁等情绪障碍,加重患者的医疗经济负担。
一、OSA及其所致EDS定义
(一)OSA
OSA定义为多导睡眠监测(polysomnography,PSG)或家庭睡眠呼吸暂停监测(home sleep apnea test,HSAT)证实监测期间发生阻塞性为主的呼吸事件≥5次/h,包括阻塞型呼吸暂停、混合型呼吸暂停、低通气、呼吸努力相关性觉醒(respiratory effort related arousal,RERA),且合并以下至少1项:
(1)患者主诉困倦、非恢复性睡眠、乏力或失眠;
(2)因憋气或喘息从睡眠中醒来;
(3)同寝室或其他目击者报告患者在睡眠期间存在习惯性打鼾、呼吸中断或二者皆有;
(4)已确诊高血压、心境障碍、认知功能障碍、冠心病、脑血管疾病、充血性心力衰竭、心房颤动或2型糖尿病;或者PSG、HSAT证实监测期间发生阻塞性为主的呼吸事件≥15次/h,包括阻塞型呼吸暂停、混合型呼吸暂停、低通气、呼吸努力相关性觉醒(respiratory effort related arousal,RERA) 。
临床上常用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(apnea hypopnea index,AHI)评估OSA严重程度,其中5次/h≤AHI<15次/h属于轻度OSA,15次/h≤AHI<30次/h属于中度OSA,AHI≥30次/h属于重度OSA;使用夜间最低血氧饱和度评估OSA患者的低氧程度,其中最低血氧饱和度85%~<90%为轻度低氧,80%~<85%为中度低氧,<80%为重度低氧。
(二)EDS
EDS定义为在一个睡眠觉醒周期(24 h)中需保持清醒的时间段内,难以或无法维持清醒和警觉,出现不能抑制的睡眠需求,甚至不由自主地进入睡眠。
(三)残余EDS
残余EDS定义为OSA患者在接受3~6个月充分的OSA治疗(CPAP夜间有效佩戴时间≥4 h/晚、充分佩戴口腔矫治器或接受上气道手术治疗等)后,仍存在的EDS。
EDS的评估应结合主观和客观评价工具。残余EDS应区别于OSA治疗不充分所致的EDS改善不足。观察性研究发现持续3个月的CPAP治疗可使66%患者的EDS改善,平均治疗5个月可进一步减少EDS至28.2%,因此建议治疗3~6个月后再进行EDS评估。
此外CPAP治疗的依从性也会影响EDS,每周70%的夜间保证有效佩戴≥4 h/晚属于依从性良好,依从性越高,患者的预后改善越好。调查显示,高度依从(≥7 h/晚)的患者92.9%的Epworth嗜睡量表(Epworth sleepiness scale,ESS)评分<10分。
综上所述,共识建议CPAP治疗3~6个月后再次进行ESS评估,并将接受至少3~6个月适当CPAP治疗(≥4 h/晚)定义为充分治疗。
二、OSA致EDS临床表现
EDS的主要临床表现包括睡眠增多、睡眠需求过度、睡眠发作、睡眠惯性等。睡眠增多表现为主观感受困倦,无法维持长时间清醒;睡眠需求过度指24h内需至少10h睡眠,其中夜间睡眠至少9h,但延长睡眠无法改善困倦。
睡眠发作表现为不经意间或毫无征兆地突然入睡。睡眠惯性又称醉酒样睡眠,即由睡眠转换到完全清醒时间延长和(或)觉醒困难,伴易激惹、定向力减退、言语不连贯、反应迟缓、运动不协调等症状。
EDS可伴有非典型自动行为,即看似清醒,其实无意识或不完全受控,例如无意识行走等 。EDS还可导致认知功能障碍、高血压、情绪障碍等合并症。
三、EDS评估
【推荐意见1】考虑采用Epworth嗜睡量表(ESS)作为EDS主观评估工具,用于诊断OSA患者的EDS和评估严重程度及干预效果,以10分为临床阈值,2~3分作为最小临床意义差值(minimal clinically important difference,MCID)(2,B)。
【推荐意见2】考虑采用清醒维持试验(maintenance of wakefulness test,MWT)和多次小睡潜伏时间试验(multiple sleep latency test,MSLT)作为EDS客观评估工具,以排除其他睡眠疾病共病,不应单独用于诊断(2,B)。
【推荐意见3】考虑采用卡罗林斯卡嗜睡量表(Karolinska sleepiness scale,KSS)和斯坦福嗜睡量表(Stanford sleepiness scale,SSS)作为辅助评估工具,不应单独用于诊断(4,C)。
四、治疗
OSA致EDS的治疗包括非药物治疗和药物治疗。首先应积极治疗原发疾病OSA,干预其他可能导致EDS的影响因素,并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后续治疗。
(一)非药物治疗
【推荐意见4】建议CPAP作为OSA患者的一线治疗,有助于改善OSA患者的EDS(1,A)。
【推荐意见5】对于拒绝、不耐受或不依从CPAP的患者,可考虑佩戴口腔矫治器或手术治疗;应采用定制化口腔矫治器;上气道手术应根据解剖学阻塞情况选择术式,也可考虑将手术治疗作为CPAP的辅助治疗(2,B)。
【推荐意见6】合并EDS的OSA患者应考虑干预生活方式,纠正不良的生活与睡眠卫生习惯,辅助改善夜间睡眠和提高日间警觉性(3,B)。
非药物治疗适用于所有OSA致EDS患者。OSA致EDS的非药物治疗包括针对OSA的治疗和生活方式干预。
参考来源: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.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致日间嗜睡诊断与治疗专家共识[J].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, 2025, 48(4): 304-317. DOI: 10.3760/cma.j.cn112147-20241118-00681.